包裝容器塑料防盜瓶蓋檢驗規則
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,以同一規格的原料,同一生產線連續生產為一批,每批不超過60萬只。
抽樣
按GB/T 2828 隨機抽樣,采用二次抽樣的方案。尺寸要求、外觀、印刷圖案附著性能、密封性能、跌落性能、防盜環(條)物理性能、溢脂性能、安全開啟性能的抽樣檢查水平和合格質量水平,按規定進行。
型式檢驗
型式檢驗項目為首件檢驗,檢驗項目為本標準的全部要求項目,有以下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檢驗定型;
b)正式生產后如材料,工藝等有較大改變影響產品性能時;
c)停產6個月以上,恢復生產時;
d)出現較大質量問題時;
e)用戶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;
f)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。
型式檢驗的判定
型式檢驗的結果判定按規定進行,有一項不合格,就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。衛生性能指標中出現一個不合格,亦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。
交收檢驗
交收檢驗的項目為:尺寸要求、外觀、印刷圖案附著力,密封性能、跌落性能、防盔環(條)物理性能(必要時可有雙方協議項目)。
合格批的判定
交收檢驗的判定完全按型式檢驗進行,全都項目合格,判該批產品合格,有一項不合格,判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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